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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点数(征服中刘华强最后为什么会投降)

穿越火线 susu 2023-06-22 03:40 379 次浏览 0个评论

征服点数,征服中刘华强最后为什么会投降?

简单说,他在本质上还是一个地痞,并不是悍匪。

复杂一点说,这中间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原型

电视剧《征服》的大致剧情和结局都参考了刘华强这个人物的原型张宝林。

张宝林被包围时身边有几个小弟,手里一共有四把猎枪和100多发子弹,并没有女朋友也没有人质。

张宝林之所以选择投降,一方面是看到了警察的包围圈犹如铁桶一样,顽抗下去必死无疑。另一方面张宝林手下的几个小弟并不想抵抗送死,如果张宝林下令硬拼,几个小弟是否听他的也不一定,弄不好先绑了他立功赎罪也未可知。

外有包围,内部还不是一条心,自己还有当投名状的风险,张宝林抽了一根烟犹豫十五分钟后选择了投降。

既然张宝林投降了,那刘华强最后选择投降也是《征服》编剧的正常选择。

二、李梅

抛开张宝林不谈,只谈《征服》,毕竟刘华强在艺术上是高于现实中的张宝林的。

如果只看《征服》的剧情,刘华强选择投降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于李梅。

李梅知道刘华强是什么人,却依然死心塌地跟着他外逃,本来一心想给他生个孩子,无奈体质不行只能选择流产,而且李梅的体质问题也是因为长期跟着刘华强东躲西藏精神高压造成的。

刘华强心里感激李梅能够陪他,甚至为他生孩子,也心疼李梅因为他导致身体出现状况继而孩子被迫流产。

刘华强自己可以死,但他不想连累李梅,关键是李梅即使被捕也不会和他一样被处以极刑(最后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她还有未来,没必要让她陪葬刘华强。

因此,在李梅坚决护住人质母女的情况下,刘华强不想让李梅和自己玉石俱焚,一旦开打子弹是不长眼的,他选择投降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让李梅活下去。

三、金宝

金宝和王大鹏都是有命案在身的逃犯,但他们俩还是有所不同,金宝的性格有些像刘华强,虽然亡命在外但他对家庭依然心有牵挂,就像刘华强牵挂女儿一样。

在被包围时,王大鹏的选择是硬拼,拼死拉倒,反正还有刘华强、金宝和李梅等人陪着一起死。

但金宝的想法明显和王大鹏不一样,他听从刘华强,如果刘华强下令硬拼,他也会顽抗到底,但在刘华强下定决心拼命之前,金宝不会主动提出顽抗,他的内心是留有余地的,而且表现了出来。

这样一来,刘华强团伙四个人里除了他自己外,其他三个人里有两个是不支持顽抗的。

四、刘华强

不论是李梅还是金宝或者王大鹏,在顽抗还是投降的选择上都是参考意见,真正起到主心骨作用的还是团伙头子刘华强,他想顽抗的话,其他人也拗不过他。

外因在事件变化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内因才是事情发展的根本,让刘华强选择投降的内因有两个,一个是因为孩子。

刘华强有一个女儿刘蕾,当时刚过完十岁生日,她并不知道刘华强到底是什么人,在她眼里,刘华强就是一个很疼自己但不怎么疼妈妈的爸爸。

如果刘华强选择顽抗到底被当场击毙,那么关于他的新闻报道大概就是这样:连环杀人案团伙主犯刘华强绑架妇女儿童当人质,穷凶极恶向公安干警开枪,最终负隅顽抗被当场击毙。

刘华强不仅会死,他还没有任何机会给女儿解释清楚他所做的一切,十岁的刘蕾将在未来很多年里背负着父亲留给她的骂名,这很可能会让刘蕾的终生笼罩在阴影之中。

相反,如果刘华强选择投降,他还有机会见到女儿并向她说清楚,自己杀的几个人是怎么回事,并向女儿和前妻汪素娟忏悔,尽最大可能化解女儿心中的疑惑和阴影。

同时,刘华强也有机会在审判中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即使他知道自己肯定难逃一死,但在死之前能有机会让其他人了解自己,说出一些藏在心里的话,对于刘华强来说也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

第二个内因则是刘华强的身份属性,虽然有人拿他和张子强相比,但实际上刘华强从头到尾都不属于悍匪,而是地痞。

地痞,字面意思是地方上的流氓、恶棍和无赖。

刘华强靠什么生活,用什么方式获得收入养活自己也养活小弟呢?并不是打家劫舍,而是敲诈勒索收保护费。

在《征服》剧情中,刘华强有以下几种收入来源:

敲诈有钱人赵祥生,说是借三万块钱,其实根本没打算还。

给何老六开的游戏厅镇场子,收保护费的同时,他还前前后后向何老六“借”过八万块钱,从来没还过。

接受李丽的两万块钱,带人砸了吴天的游戏厅,顺便还和李丽滚了床单。

和吴天、封飚闹翻之后,刘华强向吴天敲诈二十万元赔偿费,最终在周国权的斡旋下,刘华强拿到了七万块。

等等吧,从《征服》的剧情看,刘华强就是一个标准的地痞流氓团伙的头子,靠敲诈勒索赚钱,赚了钱收小弟,继续在道上打名声。

刘华强最大的问题是得罪的人太多,封飚、宋老虎、朱汴生包括李丽等人都给得罪了,为了躲避报复,他主动和汪素娟离婚,然后故意找茬捅伤西瓜摊主,以这个为理由逃亡广州。

如果不是刘华强得罪人太多,他完全可以通过当地痞流氓完成原始积累,然后通过开托运站逐渐洗白,最后像李丽、何老六或吴天那样成为企业家或正当商人,最不济也能像韩跃平一样成为一个小老板。

刘华强从广州回来后为刘华文报仇,陆续杀了吴天、宋老虎等人,这并不等于他已经成为白宝山那样的悍匪,如果刘华文不是伤得太重,估计刘华强也不会把仇恨上升到要杀人的地步。

其实,刘华强计划杀吴天、封飚、宋老虎和朱汴生几个仇人背后,可能除了给刘华文报仇之外,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缘故,那就是刘华强在广州混得并不好,衡州是他的家也是老地盘,他这种地痞只有在本地才有发展空间和机会,在衡州他可以是一条龙,在外边可能就是一条虫。

但是,仇人太多导致刘华强在衡州待不下去,心里产生“老子没法在衡州混,你们也别想在衡州活着”的极端想法也是自然。

所以,刘华强本质上还是一个地痞,轻易不会像悍匪那样疯狂和歇斯底里,这也是警方没有在发现他的第一时间就击毙他的重要原因。

当然,不管是地痞还是悍匪,最后都难逃法网制裁,殊途同归。

征服点数(征服中刘华强最后为什么会投降)

奴隶主买来的奴隶是怎么生活的?

说到奴隶,其实第一印象往往会想到那些脏兮兮的戴着手铐脚镣的那些地位低下,或者就是那些被四处贩卖,丧失人权的人。

其实在古罗马,他们的奴隶反而不完全是这样的。他们中的大部分都会有着很高的文化,甚至有的奴隶比他们的主人还要厉害。当然这并不是古罗马人自己培养的,是他们从他们征服过的地方掠夺过来的。当时古罗马四处征战,150万的人口中竟然有90万都是奴隶。

当然除去这一类的奴隶,古罗马同样也是不缺少像是大家印象中的那种类型的。这一类的奴隶基本上都是从西方国家贩卖过来的。这一类的奴隶就像是野蛮人,没有受过教化,自然地位也是比较低下,甚至有些可以说和牲畜是一个等级的。

在古罗马买卖奴隶就像是市场上买一头牛一样,他们有专门的奴隶市场,一群一群的奴隶被运往这里,用一些手段束缚住,然后再给他们打扮打扮,之后就在那里等候买家了。而那些奴隶的命运也就完全掌握在买卖双方都一念之间。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逛过宠物市场,这种奴隶买卖就和那些卖宠物的情况差不多。主人带着钱在市场里面左看右看,然后找到一条狗,或者一只猫,一只鸟什么的,然后逗一逗,发现自己十分喜欢,之后就是和卖家讨价还价,最后决定要不要买之类的。

只不过这些奴隶的地位往往还不如宠物,至少宠物买回去主人一般来说还是会宠着的,但是对于奴隶来说,这样的主人或许就有些可遇而不可求了。

古罗马的奴隶其实也是有着待遇相对来说较好的,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有着一些知识的人,他们往往可以伺候主人或者其家人的生活,于是就不需要那么闹累,虽然他们几乎没有什么自由,但是不得不说,比起精神,肉体上的双重折磨,少一个也是挺好的了。

这一些伺候着主人的奴隶,他们就和一些训练过的看门狗一样,主人叫他坐他就得坐,不让他说话的时候,嘴都不能动一下,更不要说咳凑了,肯定少不了一顿打。

而那些被买去从事体力劳动的奴隶就更不用说了。有的时候遇到了危险的工作,连死都是一片一片的,地位还不如我们一头牛,至少还有人珍惜。

古罗马的众多奴隶中待遇最好的应该就属于那些会些乐器或者其他技能的人了吧。就像会讨人欢喜的宠物一样,往往可以得到主人的奴隶青睐,搞不好还有一个小屋之类的。

在农村你们见过哪些毁三观的事情?

现在的农村,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落后守旧了,七十年代以后出生的农村人,大多数人都具有初中文化,网络信息越来越发达,交通越来越便捷的原因,农村人和城里人在生活和思想上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异,甚至在生活上,年轻的农村人比城里人还要开放,还要玩的开。

至于农村里毁三观的事情,那就太多了,农村老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样的山牲口没有啊!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俗话说家家卖烧酒,不露是好手,意思就是家有丑事不露就是高手。

在东北大青山脚下,有一个名叫杨木屯的小村庄,村庄里住着一户姓宋的人家,户主名叫宋老文,娶了个妻子名叫杜老丫,夫妻二人生下了两个女孩一个男孩,大女儿叫宋韵霞,老二是男孩,名叫宋韵风,二女儿名字叫宋韵红。

宋韵霞宋韵红姐妹二人都遗传了母亲杜老丫的优秀基因,容貌长得很漂亮,姐妹二人在酒店里当过两年女招待的缘故,思想上比较开放,为人更是风流成性,姐妹二人成婚后,依然是旧习难改,特别是老大宋韵霞,因为上过大学,后来在城里找了个体制内的工作,从此更是如虎添翼,如同浪里白条,畅游在红尘孽海中,身边的男人走马灯一样转动,如同千军万马。

宋韵风也结了婚,妻子名叫伞二妮,身材高挑,大眼睛高鼻梁,容貌非常漂亮,婚后由于家里经济不太宽绰,伞二妮对丈夫宋韵风越来越不满意,伞二妮在城里的酒店也打过工,特别羡慕城里灯红酒绿的那种生活,对大姑姐宋韵霞的风流事迹更是耳闻目睹,家里盖猪圈时,大姑姐宋韵霞一个电话,砖瓦水泥就有男人成车的给送到家里,盖的猪圈简直就是豪华,比人居住的屋子还要宽敞亮堂,冬暖夏凉,让伞二妮竟然产生了人不如猪的错觉,大姑姐每次回娘家,都有男人开着高级小轿车送到村口,而且每次还都是不同的特别有派头有钱的男人,这让伞二妮心里头长了草,眼眶子发热发红,经常幻想着自己什么时侯,也能像大姑姐那样,结识到一位特别有钱有势的男人。

2005年夏季,乡里开始修筑村村通的水泥路,伞二妮终于结识了一位修路的施工人员,此人名叫郭二坏,个头不足一米六,顶着一个秃头,带着一副黑色的蛤蟆镜,腆着一副大屎瓜肚子,手上带着两个大金镏子,夹个小皮包,里面放着几沓子百元大钞,一副十足的款爷派头,郭二坏最习惯的动作,就是在女人面前,经常地取出一沓子钞票来,一边一五一十的点钞,一边用小眼睛斜瞟着女子,观察女子的反应,伞二妮就是这样被郭二坏诱骗上勾的,郭二坏在杨木屯附近修了两个月的路,也和伞二妮偷偷的做了两个月的露水夫妻,郭二坏不仅给伞二妮两千大钞,还安排伞二妮的丈夫宋韵风开着四轮车给工地拉混凝土,而且还私下里让宋韵风将一些混凝土偷偷的拉回家打水泥地,郭二坏和别人炫耀:“人家媳妇都和我白玩了,在不给人家老爷们一些好处,那我也太不是人了,哈哈哈……。”

修路队完工了,伞二妮这颗心也跟着郭二坏飞走了,从此伞二妮就得了腰肌劳损这个病,家里什么活都干不了,经常跑到城里以看病为由和郭二坏在一起鬼混,住在城里二姨家里,死活都不愿意回家。

2005年冬季,宋韵风和伞二妮竟然不幸的患上了花柳病,夫妻二人花了四五千元才治好,二人开始吵架闹离婚,宋韵风的母亲杜老丫一股火上来,闹了眼疾,就瞎了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也只能看到一点点亮光。

这件事早就惊动了大姑姐宋韵霞,郭二坏恰恰就是宋韵霞在2003年结识的一位老相好,郭二坏曾经开过旅店,以给女子拉皮条为营生,郭二坏向宋韵霞炫耀,钓上了一个名叫伞二妮的女子,调教好了又多了一棵摇钱树,因此宋韵霞既担心又焦急,担心自己和伞二妮同时和郭二坏有染的关系被人知道,焦急的是自己兄弟宋韵风和伞二妮正在闹离婚,所以宋韵霞迫不得已和郭二坏断绝了往来,又将郭二坏皮条客的身份告诉了自己兄弟媳妇伞二妮,这才打消了伞二妮一门想嫁给郭二坏的心思。

郭二坏看到宋韵霞离开了自己,伞二妮也没了音讯,最后终于知道了宋韵霞和伞二妮原来竞是大姑姐和兄弟媳妇关系后,心中异常愤怒,怀恨在心,就将与宋韵霞伞二妮之间的这些肮脏勾当,故意散布了出去,宋韵霞的丈夫,和郭二坏竟然还是同事,宋韵霞是为了报复侮辱自己的丈夫,才故意勾搭上了丈夫的同事郭二坏,可是宋韵霞万万没有想到,郭二坏竟然勾搭上了自己的兄弟媳妇,自己的母亲还因此瞎了一只眼睛。

宋韵霞为了安抚自己的兄弟媳妇伞二妮别闹离婚,就给弟弟宋韵风买了台轿车,而宋韵霞自己却因为丑事败露后,离了婚,因为自己做的事情太过恶毒,从此只能东躲西藏的过日子。

有没有什么破镜重圆的小说推荐呢?

1、《何以笙箫默》

作者:顾漫

《何以笙箫默》讲述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死缠烂打”地倒追,与众不同的方式吸引了何以琛的目光,一段纯纯的校园爱情悄悄滋生。然而,何以琛寄养家庭的妹妹何以玫,鼓起勇气向赵默笙宣战。当赵默笙去找何以琛证实,没想到竟然得到何以琛冷酷的回应。误以为何以琛和何以玫在一起的赵默笙,落寞地服从父亲的安排,前往美国深造。 七年后,成为摄影师的赵默笙回来了,再次遇到那个无法忘却的男人何以琛。这对分手七年的爱人,横在他们中间的,有赵默笙因生活所迫在美国已结婚的事实,有痴情前夫应晖,更有多年前两家父亲的恩怨,但这些并没有让这对分手的恋人继续错过,反而在各种误会及现实考验中更加了解了这些年来彼此爱的心绪。

2、《殇璃》

作者:雪灵之

碧瓦红墙,御花园中烟波满目。当她带着少女的执拗对他说出,『靖轩哥哥,我喜欢你。』靖轩冷漠地回绝,『可我不喜欢你!』时光流转,经年更迭……一再相遇,当年的野蛮格格已蜕变为翩翩淑女。他深情对她说出,『你的丈夫只会是我,我不会再辜负。』她泪眼凝噎,『你早该明白,我已失去爱你的勇气。』她的情深,他总是错过;他的执着,她总是怯步。她与他总是一再错过当她带着少女的执拗对他说,靖轩哥哥,我喜欢你的时候,他冷漠地说,可我不喜欢你!当他深深看着她低低说,我已经是你的丈夫,我会对你好的时候,她叹了口气,说:如果你想对我好,就善待我们的孩子吧。

3、《最初的爱,最后的爱》

作者:梅子黄时雨

世家子弟言柏尧,时隔四年,再一次见到了在洛杉矶念书时的女友汪水茉,看她含笑往来于与各色男子的觥筹交错中,该死的是,他发现自己仍然如此思念她。然而他明白,他们是再也回不去了,且不说她与他分手三个月后就火速搭上了新男友,最令人无法平静的是,她还怀上过别人的小孩。汪水茉没想到,又见到言柏尧。原来她想这辈子只能记住他的背影,只能怪她太天真,以为只是一场小小的争吵,却恰好演变成他离开她的借口,从此音讯全无,落她一人在大洋彼岸吃尽苦头,从前爱他有多少,如今恨就有多少。四年了,他们以为自己走出了很远,没料到,他们各自以为的过去,仍将自己牢牢地禁锢在当年洛杉矶那间小小的公寓里……四年了,他们没有中断对彼此的爱,但是这感情包裹在重重的怨恨中,穿上一身浑身长刺的盔甲,随时准备刺伤对方,究竟如何才能卸下心房,化往事为玉帛?

4、《因为爱情》

作者:草芊芊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城,而米桃一直在寻觅的,是属于她自己的那一座城。她和他相识在最尴尬的时候,他们相识的地方,是他们彼此的另一半携手落水失事的地方。她生生地亲手杀掉腹中的胎儿,他将那一枚价值连城的钻戒抛入普吉岛的海湾中。他们在那个陌生的国度里互相伤害、互相报复,也互相取暖。可他们的心里,却依旧有恨与怨在慢慢滋长。原来,温文儒雅、沉着自若,都不过是他的广告画......他为她建造了一座城,也为她毁灭了整座城。

5、《步步惊心》

作者:桐华

原本繁华都市的白领女子穿越后成为倔强、任性的“拼命十三妹”若曦。她带着 对清史的洞悉卷入这场九王夺嫡的争斗中,不断地与命运抗争或妥协。她明知道 历史的走向,也知道站在谁一边才是明智的选择,可这里有她深爱之人,于是, 她只能处处为营,步步惊心。到底康熙会给若曦安排怎样的未来?男人的成王败寇之间,会容得下一个女人的 烙印吗?若曦最后选择的是温润如玉的八阿哥,还是面冷心热的四阿哥,又或是 其他人呢?结局永远出人意料!请跟随马尔泰·若曦一同进入这个爱也惊心、恨也惊心的故事。

6、《誓不为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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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前,在二十四桥的护城河边,我遇到一位男子,白衣胜雪,恍若谪仙下凡。受蛊惑般,我走到他的面前轻轻拉了拉他的衣袖。就在那个男子转身朝我微笑的那一瞬间,灿若春华,我的心中开出奇异的花朵。……数年后,我又遇到另一位男子。冷酷、决绝、无情、为了得到可以摧毁一切。后来才知道,那个颠覆天下的男子,乱了我一生芳华

7、《同归于寝》

作者:我梦

秦子霁一直在自我反思,他怎么就着了秦惟安的魔了。不仅失了身还失了心。后来的某一天他才知道,敢情这姑娘压根不屑。秦惟安每次遇见秦子霁都没好脸色,尤其看到他打扮花枝招展,更是不喜。一直认为,只是磁场不和。只是她忘了,相处久了,也会发生不该发生的...这是一场因419引发的扑到与被扑倒

8、继室难为

作者:一苇渡过

安家老姑娘安宁成了张家二婚老男人张清和的继室,上有婆婆,下有姑娘,左有二房,右有姨娘,中间还有面瘫大老爷,继室也不好做啊。 随身空间,不喜误入。 温馨打底,小虐略有。

9、《婚上荤下》

作者:似无意

你是谁醒来后,她问。我,我是你丈夫,你是我妻子他的眸色有些暗沉,表情有些冷漠。合法么再,她的表情不如初醒那么迷茫,甚至带着一种难以严明的情绪在里面。当然,你在怀疑什么他的神色终于有了一丝的异样,但隐藏得很好,只是即使是这般,还是叫她给发现了。

10、《谋江山:庶女为妃》

作者:疯萝卜

她本是现代特种兵队长,一次任务壮烈牺牲。

再睁眼,打贱人,抓刺客等套路大戏接踵而来。

哎呀一个个的套路深不见底

既来之则安之,虐渣姐,踩嫡母,宅斗套路势要玩出新花样

11、《盛宠世子妃》

作者:至尊宝儿

孟灵湘,S级医生一枚,因为拒绝和制药公司地下交易被制药公司的人误伤致死,穿越在一个花痴傻子身上。

这个小傻子和她同名同姓,是御国大将军的嫡女,二小姐。既然是将军府的嫡女那应该倍有面子吧,孟灵湘认了。

傻子就傻子呗,但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这个傻子周围还有一群想处处害她的姨娘和庶妹们?老爹不喜欢她,未婚夫嫌弃她,还有一群女人要害她,这日子没法过了。幸好,偶遇了一个侯府世子,说只要能治好他的腿疾就分分钟帮她脱离将军府。于是,孟灵湘就准备好好地抱着莫北霄的大腿,一路奔向穿越的幸福小生活

12、《薄幸》

作者:苏鎏

离婚三年后,严幼微和曾子牧不期而遇时,身边多了个小包子。

曾子牧:“哪来的孩子?”

严幼微:“前夫的。”

“我的?”

“不,你是前前夫。”

曾子牧恍然:“哦,我记起来了,那个男人娶了你不到三个月,就……死了。所以说这孩子……”

“遗腹子。”

严幼微带着小包子转身离开。她宁愿让孩子当遗腹子,也绝不让他做曾家的孩子!

以下为另外一些,就不补充资料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百度一下,很多都是晋江的文。

《爱没走》《转身说爱你》《如何没有你?》《背叛婚姻》《前妻难娶》《三年之痒七年之幸》《爱要有你才完美》《不念,不忘》《此爱成殇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从头再爱》《第一夫妇》《独家所属》《杜先生求婚记》《犯贱》《婚不昏》《婚动》《专横》路从今夜白、良辰讵可待、原来你还在这里、陌路相逢、十年锦灰

和东北人交往?

东北人非常热情,东北大哥也很有范。相当部分的东北人很实在,说话都很溜道,词一套套的,很多时候都能把你逗乐。有时候可能你感觉他们说话声音大,其实那只是热情的表现。他们那边的表达方式就是快乐的语言以及热情的招呼。

不过,如果你非要问我和他们交往需要注意什么?我只能说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某些东北人真的很能说大话,很能吹。如果能有某种统计,统计内容为吹牛的人在本省总人口中的占比,我感觉东北人的这一比例应该会明显高于其他省份。这里我不带任何贬义,只是论述我的所见所闻。

实话说,我见过的东北人真的不算少,因为在北京工作的东北人特别多,我们公司的同事中就有几十位来自东北。除去日常工作中的接触。公司的股东里也有东北人,在加上我经常去沈阳和长春出差,有时我感觉自己真的和东北人特有缘分。

那为什么我会感觉有些东北人更喜欢说大话,吹牛呢?其实也只是一种个人感官吧,如果比吹牛,我八成是吹不过我身边的这些东北同事的,不是说全部吹不过,但像我这种在我们省属于比较能胡侃,能吹牛的人,在我的东北同事群中也只能算是下游。另外我还见过个别超级能吹的东北老哥。

有一次,我去沈阳出差,在一家本地互联网企业见到了一位神奇的老哥。他已经50岁了,穿的有点邋遢,在一众年轻人中显得很扎眼。在聊天中,我了解到他是这家公司美女老板的朋友,并不是员工。但令我吃惊的是,连续两天我都在他们老板的办公室见到了这位老哥。

而随着中午酒局的介入,老哥终于开始了他神奇的表演。首先他表达了对我们这些南方技术员的不满,认为我们都是小南方,需要教育。再就是,他实际是这家公司的超级顾问,虽然小学毕业,但无所不能。他的终极目的只是在验证他脑子当中的一个顶级商业想法,希望通过帮助他的这位朋友,来实现自己的商业抱负。

最后,脸喝的红扑扑的东北大哥,忽然用一句,我就喜欢教育你们这些小南方,结束了整个对话。

在回酒店的路上,我一直开心的想笑,主要是听了大哥的教育,确实觉得他无所不能。更重要的是也许大哥真的已经征服了美女老板,不然一个小学毕业的人怎么能连续两天接待我们,并侃侃而谈呢?大哥的身份至今还是个迷。

其实,我想说的是吹牛和胡侃也只是部分东北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就像如果你生活在德云社,那基本肯定会说相声一样。东北人吹牛或者说大话实际只是他们的一种风俗而已,不带有任何恶意。[呲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