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改不了名字,派出所不让我改名字怎么办?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
更改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使用、更改姓名的自由。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也是违宪的。
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但公民更名时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扩展资料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自己名字是谁取的?
请大家来说说,自己名字是谁取的,有什么禁忌?
我的名字是爸爸取的,没有什么意义,只是觉得好听就取了现在的名字。其实中国传统起名字很重要,也有很多讲究和禁忌,下面说说名字的讲究和禁忌。
一,从命理学角度来起名字
中国古老哲学《易经》所发展出来的起名学问,是以象数命理中衍生出来的起名艺术,名字不仅代表一个人的称呼,它还通过配合八字命理,就是根据人的生辰八字中找出五行相生相克的需要,在名字中缺有所补,按易学的象、数、理为依据,结合五行阴阳,配合五行磁场的暗示作用,预测出名字中的吉凶祸福,达到趋吉避凶的理想境界。
二,通过名字中的字音、字义、字形、组合等起名
姓名学已成为我国的文化,起名字没有那么简单,里面有大讲究,名字起得好,一生运气旺,好名字可以给人带来好运,“字如其人,名如其文”,说明名字的重要。在古代刘邦和项羽的名字,“邦”代表国家很大气的名字,他考虑的是国家大事。“羽”字义轻飘飘。朱元璋和陈友谅,“璋”者美玉也,非常有气势,开国皇帝的气势。“友谅”虽然名字感觉亲切,但没有大意义。
三,民间传统起名字
民间传统起名字也有禁忌,不能太随意起名字,就是晚辈的名字不能和长辈的名字有相同的字,中国民间有很多地方都有这个禁忌。
朋友们,你们那里起名字有什么禁忌,欢迎评论区留言。
2021年成年人改名字新规定?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般要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公安局才会给你改名字,根据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改名字是去派出所还是公安局还是行政中心?
派出所
改名字去当地的派出所。因为改名是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派出所属于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可以改名字需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并请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需要什么证件?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去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扩展资料: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