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杀一人,古画里有没有杀气很重的画?
谢邀。
首先我们明确一个观点:由于历史文化差异,中国古代历史流传下来的画作很少有让人血脉喷张、杀气十足的肌肉猛男出现,假如想看到斯巴达式的中国猛将大杀四方,估计只能在文学或者影视作品中了。
不黑不吹,大家可以先感受下,精忠报国的岳王爷在古代画师的笔下是什么样子?南宋宫廷画师刘松年,为后世留下了弥足珍贵的传世之作《中兴四将图》。图中的岳飞是根据时人回忆和史料记载,最符合岳飞原型的画像。不过,相信第一次看到岳飞像的朋友会觉得有点一言难尽......
那么,泱泱华夏,我们难道就找不到一副比较有威严,有杀气的传统古画了么?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现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由明代宣德年间著名宫廷画家商喜创作的绢本设色画《关羽擒将图》就是这样一副霸气十足、杀气腾腾的佳作。
作者其人
画师商喜,字惟吉,濮阳(今河南濮阳)人。一作会稽(今浙江绍兴)人。生卒年代不详。宣德年间被征入画院,并授锦衣卫指挥之职,是宣德时著名宫廷画作家。他擅长多种题材,山水、花鸟、人物兼长,他继承南宋画院的传统,以精工富丽见长。
题材及创作背景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刘备自封汉中王,拜关羽为前将军。同年,关羽率军攻打曹洪驻守的樊城。曹洪派遣左将军于禁、立义将军庞德为先锋以对抗关羽大军。时值八月雨季,关羽一手导演了“水淹七军”的好戏,关羽乘胜追击,于禁兵败投降,而庞德被关羽所杀。《关羽擒将图》就选取了其中“关公审庞”这个场景。
据记载明宣宗酷爱绘画,而明初的统治者提倡绘制历代忠义勇武的名将,以激励臣子对朝廷的效忠之心,商喜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创作了这幅《关羽擒将图》。
画作简析
全画纵200厘米横237厘米,面积较通常的立轴画大,以人物为主而衬以松石为背景。凸显了关羽高大饱满的人物造型,与动人心弦的强大气势。
画面中武圣关羽的忠贞勇武和不怒自威跃然而出,其“忠贞爱国”、“智勇双全”的形象也是代表了皇帝所宣扬的“忠”与“义”。
全画虽然没有真正的搏杀场面,但透过画作,我们依然感受到了战场的肃杀气氛。关圣蓝巾、绿袍,全身披挂,丹脸凤眼,长髯飘拂,凝神危坐;庞德上身裸露,赤脚,双目怒睁,咬牙切齿,毫不畏惧。画面人物间互有呼应,特别是庞德掉头不理,裨将欲扭转他的头颅逼他听审,这一描绘增强了戏剧性的冲突。
对比下清代郎世宁为了讨好乾隆所画《乾隆皇帝殪熊图》,画作意境高下立判,毕竟熊的体型跟战斗力,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估计这只熊是被乾隆的霸气给吓住了吧。
李白到底杀没杀过人?
李白在《侠客行》中写过: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而且还写过“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以及“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
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
他似乎对杀人一事津津乐道。
李白年少时,应该杀过人。证据如下——
一 粉丝证实。古人追星也疯狂。
大唐诗坛第一巨星李白,在当时就拥有一大波铁粉。
其中一位叫魏颢,原名魏万。他对李白的景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为了一睹偶像李白风采,他跋山涉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扬州追上了李白。
李白究竟长什么样呢?
他在《李翰林集序》中写:“眸子炯然,哆如饿虎”。也就是李白有一双精光四射的大眼睛。
他还在此爆猛料说~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
李白少年时就有侠骨之气,亲手杀了不止一人!
以魏颢对李白的了解和崇拜,他绝不会随便把“杀人”的罪名扣在李白头上。
据说李白少年时,因为斗鸡,和一群市井泼皮无赖起了争执,一怒之下,激情杀人。
二 李白会武功,且剑术高明。李白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相反,他热爱中国功夫,曾经拜大唐剑圣裴旻为师,苦练剑术。
他在《与韩荆州书》写道:
“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
《新唐书 文苑传》也有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轻财重施”。
他的师父裴旻剑术如何呢?
“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漫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毫厘不失。观者千百人,无不惊栗”。
哇哦,厉害厉害!
名师出高徒,李白的剑术肯定不差。
李白还收过一个徒弟,名武谔。
此人是个刺客游侠,他拜李白为师,不是习文,而是学剑。
李白写过一首诗给徒弟《赠武十七谔》
“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
马如一匹练,明日过吴门。
乃是要离客,西来欲报恩。
笑开燕匕首,拂拭竟无言。
狄犬吠清洛,天津成塞垣。
爱子隔东鲁,空悲断肠猿。
林回弃白璧,千里阻同奔。
君为我致之,轻赍涉淮原。
精诚合天道,不愧远游魂。”
安史之乱爆发,李白的儿子伯禽陷落在山东乱军之中,武谔自告奋勇将伯禽救了出来。
所以,李白有一身好武艺,有闹市连杀数人的可能。
三 李白离开故乡巴蜀,再也沒回。二十五岁时,李白辞亲远游,仗剑出蜀。
一直到死,他再也没有回过四川。
他为什么匆匆离开四川再也不敢回去呢?
显然,他不是为了考功名。
唐朝重农抑商,商人之子不准参加高考。
他的父亲李客是商人,他不具备考试资格。
那么,他离开四川只有一种可能:因杀人而逃亡。
第四 李白为什么不参加科举考试?才华横溢的李白为什么不去参加科举考试?
《唐律》有”刑家之子,工商殊类不预 ”。
罪犯的儿子,商人的儿子,都不准参加科考。
李白不仅是商人的儿子,自己还杀过人,是逃犯。
你说,他敢去参加考试吗?
也许有人说:办个假身份证去考试呗,叫什么李白,改名叫张三吧。
那时候的科举有着非常严格的户籍审查,假冒伪劣,一经查出,是要杀头的。
先问你的郡县乡里名籍及父祖官名~
你哪里人?居何处?你的爷爷是谁?你爸爸叫什么?你家兄弟姐妹几人?
李白一个也回答不上来。
他似乎有难言之隐,而且无法一洗了之。
他对自己的身世讳莫如深,几乎从来不提及自己的父母和家境。
写了那么多诗,好像没有一首写他的爸妈。
这正常吗?
他一定是刻意地隐瞒了什么,但这些已经成为永远的秘密。
李白无法正大光明地参加高考,只好结交权贵,拜谒名流,走曲折的入仕之路。
千里不留行侠客情怀的李白为何钟情于剑?
首先感谢头条的邀请!
李白的侠客思想我认为只是他少年时的思想。
每个人年少时都有侠客梦,偶像梦不是吗?
我们这代人小时候的古惑仔现在都工作了,小时候出来混就是觉得在同学这里有面子,李白背个剑也无非是如此,这把剑就是他用来装bility用的。
李白二十五岁左右离开四川之后就没有背剑的记载了不是?
但李白好面子这点是改不了的,到了场州一年花费30万金是拿钱撑面子,钱花完了就结交名人异士撑面子!
至于李白写的这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三杯弄宝刀,杀人如剪草”、“手挥白杨刀,清昼杀仇家”看上去他没杀过人都让人不敢信。
但开宝天宝的盛世杀人还没事是不可能的。
我认为无非就是李白在仕途上的不得意,然后又喝多了写下的一些狂语,只是李白比别人更狂罢了!
这些个杀和“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其实是一个意思。
请问王者荣耀中李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是啥意思啊?
这句话的意思是:十步之内就能杀死一个人,哪怕千里之外都无法阻挡住侠客。形容侠客的高超武艺和斩钉截铁的行事决心。
李白为何在侠客行中写十步杀一人?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李白为什么要这么写?谢谢邀请!我的回答是: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李白是唐朝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被后世称为”诗仙“,这足以说明他的诗词对于后世的重要性;说起李白的诗,相信连小学生也能够吟诵那么一两首。应当说他的诗歌是流传最为广泛的,他的很多诗歌都写得无比优美,并且意境深远,例如他的《月下独酌》、《静夜思》、《望庐山瀑布》、《早发白帝城》等等,那都是流传千古的名篇。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出自李白一首充满杀气的诗《侠客行》,当代著名的武侠小说作家,金庸先生还以《侠客行》这首诗为名,写过一部非常精彩的同名武侠小说。应当说这是李白最具杀气,也是充满了侠客味道的一首诗。原诗全文如下: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译文意思如下:
赵国的侠客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
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
他们武艺盖世,十步可斩杀一人,千里之行,无人可挡。
他们大事做成后,拂袖而去将功劳和美名隐藏起来。
想当年,侯嬴、朱亥与信陵君结交,与之脱剑横膝,交相欢饮。
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几杯酒下肚就作出了承诺,并且把承诺看得比五岳还重。
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感动苍天,可贯长虹。
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
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
他们纵然死去而侠骨犹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谁愿像扬雄那样的儒生,白首著书,老死窗下呢?
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不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主旨的。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在这首诗中,最为经典的两句,便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两句话,可以说是妇孺皆知。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赵国的侠客能够在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即使是千里关隘,那也是挡不住他们。李白写到这里非常兴奋,于他又写到“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完了事之后,拍拍身上的土,拂袖而去,不向别人露一点风声,不去计较什么名气。
李白这首诗写得非常平缓,而且在这长长的叙事中,一直给我们讲述那位侠客他的外貌,他的行事,以及他的为人。对于一位真正的侠客来说,任何的名利都不重要。
李白在这首诗中,不仅表达了自己的一个愿望,同时也肯定了侠客这种精神,作为一位真正的侠客,他们是不会追求名利,其实他们也不屑于名利。所以我们的诗人,他的内心是充满了侠客精神。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一句是如此的令人热血沸腾,无论是谁读到这样的诗句,内心都会激动不已,都会为我们的诗人,能够有如此侠义精神而感动万分的!这也正是诗人能够写出而且真的写出了这句诗的原因吧?